6. NVF公司收购Sharon钢铁股份的税收会计
6. NVF公司收购Sharon钢铁股份的税收会计
1. 1969年,NVF公司收购了Sharon公司88%的股份,所支付的每股代价是:NVF公司利率为5%的70美元债券(1994年到期),再加上按每股22美元的价格购买1.5股NVF股份的权证。债券最初的市场价值似乎只有其面值的43%,而NVF每股权证的报价为10美元。这意味着Sharon的股东以每股所换取的只有价值为30美元的债券,以及价值为15美元的权证,合计每股为45美元。(这大约相当于Sharon公司1968年的股票平均价,同时也相当于公司当年的收盘价。)Sharon公司的每股账面值为60美元。就Sharon公司被收购的1 415 000股股份而言,其账面值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大约为2 100万美元。
2. 所采用的会计方法是为了达到3个目标:(a)把债券的发行看作是按43%的面值“出售”的,从而使得公司可以以巨额债券折价(5 400万美元)的摊销来冲抵每年的收入。(实际上,公司可以从9 900万美元的信用债券发行“收入”中,扣除大约15%的年度利息。)(b)以大致相等的“利润”来冲抵这笔债券折价费用,这表现在一部分收入(Sharon股份45美元的购买价,与该公司60美元的每股账面值之差的十分之一)的税收优惠之中。(反过来,这相当于在每年的收入中必须扣除下列差价的做法:并购活动所支付的价格超出被并购资产账面值的部分。)(c)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,上述两笔年度记录可以使公司最初的一年节省大约90万美元(每股1美元)的所得税,因为债券折扣价的摊销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,而且“权益超出成本”的摊销不必包含在应税收入中。
3. 这种会计方法,同时反映在NVF公司1969年的合并损益账户和合并资产负债表,以及1968年的预计财务报告中。由于Sharon公司股票的大部分成本都被看成是以权证来支付的,因此,必须把权证的初始市场价值作为普通股股本的一部分。这样,据我们所知,资产负债表中包含了与权证相关的很大一笔价值——在2 200万美元以上(但这项记录只是在注释中有一个说明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