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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7-09 作者: 奥特之父 创建 2026-07-09 20:05:48 更新 2026-07-09 20:05:48 原文可访问

《我的叔叔于勒》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?

问题 ID:28850652 回答 ID:2058643040202396514 作者 Token:xu-ze-qiu 状态检查:2026-07-11 23:57:22

国外分本地小蚝和吉拉多生蚝。

后者五十块左右一个,在国内分等级,有镭射标的,分N0,N1,N2。数字越小越大,也越贵。现在也有叫吉娜朵的。

二十年前,第一次在上海见到,当时是72块一个,我以不习惯生吃为由遁逃,实际上是认为蒜香的烤生蚝才三块我都不怎么舍得吃。

大学赚了点钱,一直想吃帝王蟹,最终还是去铜川路海鲜市场买了波龙。正儿八经吃活的帝王蟹(非冰鲜),大概是16年,也就分到一条腿,真的好吃。

大多时候,也就吃吃雪蟹。正牌的吉拉多生蚝终于在16年末也吃上了,收入爆发期,踌躇满志,但骨子里普通家庭的节省改不掉,吃了一个,体验完了觉得也没那么好吃,就这样了。

昨天在伊势丹买和果子,一盒合人民币180块左右,六个糕点,算了一下,一大口三十块,真的有点太贵了,遂作罢。

回到原题,即使在现在,一个零食,吃一口或者至多两口的东西,要花50块或者更多,我认为不是特别富裕的公子哥都做不到,反正我是不舍得。吮指原味鸡,我童年时期的梦想美食,人类美式工业的集大成之作,一块肋排也就12块左右,可以吃很久还可以填饱一半肚子。

重点不是这个!

而是在当时,2.5法郎大概相当于0.7克黄金!也就是说 这四只牡蛎,按现在算,一只150块!

什么家庭啊这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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